朱啸虎炮轰、杨植麟力挺:一家明星AI公司仲裁风波揭开的股权投资“暗面”
11月,媒体报道,国内人工智能创业公司月之暗面(Moonshot AI)创始人杨植麟、联合创始人兼CTO张宇韬被前公司循环智能时期的投资人在中国香港提起仲裁,相关电子仲裁申请书递交HKIA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报道援引知情人士的消息称,本次仲裁申请方来自循环智能以及循环智能7家投资方中的5家:金沙江创投、靖亚资本、博裕资本、华山资本和万物资本。而此次仲裁申请可能缘起于在尚未拿到循环智能几个投资方的同意豁免书之前,杨植麟和张宇韬等人就已启动融资并创立月之暗面,而同意豁免书迟迟未签,很可能来自几家循环智能的投资方,对循环智能后来在月之暗面所占的股比不满。
朱啸虎炮轰:连发数条朋友圈,将纷争矛头指向张予彤
12月5日,金沙江创投主管合伙人朱啸虎连发多条朋友圈,回应月之暗面仲裁事件,并将纷争矛头指向前金沙江创投管理合伙人张予彤。
朱啸虎在5日凌晨的朋友圈中,发出三点回应:
1)“月之暗面”本来就是循环智能内部已经开发2年的项目;
2)分拆到今天依然没有得到循环智能股东决议的签字,根本不只是豁免的问题,董事决议一直拖到分拆大半年后今年1月才签字,但因为某董事(张予彤)隐瞒自己重大的利益冲突也可以被认为无效;
3)张予彤向基金合伙人,其他循环智能投资人/股东故意隐瞒并欺骗自己在新拆分的公司有巨大的免费股份(900万股,相当于初始股份的14%,远超孵化月之暗面2年的母公司循环智能拿到的9.5%)的事实,违反了基金合伙人对LP的受托责任,也违反了公司董事对股东的受托责任,而被金沙江解雇。
随后,朱啸虎在当天的第二条朋友圈中指出,虽然对大模型有不同的理解,但愿意豁免Kimi,张宇韬以及月之暗面公司,支持年轻人追求AGI梦想,在张宇韬全职加入月之暗面的补偿上没有分歧。
但朱啸虎同时指出,这个支持不代表可以容忍违背商业伦理道德甚至法律,完全不理解Kimi为什么一定要绑定张予彤。
杨植麟回应:重新创业时已完成所有必要手续,月之暗面授予张予彤股份系独立决策
12月6日晚,Kimi创始人杨植麟发文,还原近期事件始末。杨植麟在文中表示,离开前公司重新创业获得了每一位董事的签字同意和所有必要手续。感恩所有循环智能投资人和月之暗面投资人支持早期创业梦想,相信分歧会有合理的解决方式。
全文如下:
最近围绕我和循环智能早期投资人之间的事情有一些讨论,我想从我的角度把一些事实和想法还原出来。
22年底是一个历史的拐点。AGI技术的几个重要因素同时被满足:(1)互联网发展20余年积累大量高质量数据(2)超大浮点数运算的算力基础设施变得成熟(3)Transformer架构可以被有效地规模化训练。我决定创办月之暗面,希望探究有效的产生智能的方法,探索智能的上限。我跟登月伙伴们都十分相信这个技术趋势,认为这是接下来10年甚至此生唯一值得做的事情。从大量实验中获取世界的真相并继续迭代,是我们重要的快乐来源。
循环的股东对新公司的看法并不一致。红杉和真格选择主导投资新公司,金沙江、博裕、万物、靖亚、华山没有参与。朱啸虎先生指出了大模型创业公司面临的挑战,我虽然不认同结论,但我认为一些挑战客观存在,是非常有价值的提醒。我理解并尊重没有参投的这些机构的决策。
2023年2月,我跟循环CEO陈麒聪达成了一致,月之暗面单独成立公司,循环无偿获得月之暗面一定比例的股份,沟通过程有书面记录。当时恰巧碰上硅谷银行倒闭事件,循环大部分现金存在硅谷银行,我帮忙对接了三家愿意在公司第一轮融资时就购买老股的机构,并同意循环出售数百万美元月之暗面老股来缓解现金流危机。这个过程循环的股东都知情。同时,我以0元的价格放弃了我在循环一半的股份,由麒聪安排给在循环继续奋斗的兄弟。
循环董事会决议通过了月之暗面成立新公司的安排,循环的每一位董事(包括循环团队董事和外部投资机构委派的董事)均签字同意。循环和月之暗面签订了协议,内容包括循环的占股安排,豁免我和宇韬的全职义务,约定了两家公司的合作关系,等等。根据循环交易文件的约定,我完成了离开循环重新创业的所有必要手续。
大模型创业不光需要技术能力,也需要业务、战略、融资能力,这些方面我的经验不多,所以需要在团队上做补充。在我的朋友圈中,张予彤是最合适的人,她既对业务和战略有深刻的洞察,也有丰富的投融资经验,更重要的是,她愿意走出舒适区而选择冒险、选择相信和支持我。所以我邀请予彤作为联合创始人加入月之暗面,股份按照多年兑现(vesting),兑现的条件是持续性为公司提供多年的服务及产出业绩。迄今,予彤在业务、战略以及多场融资战役中对公司做出了重要贡献。月之暗面授予予彤股份的本质是其作为月之暗面联合创始人对公司后续多年持续工作的对价,跟循环及其股东对于我离开循环重新创业的决策是独立的,跟部分股东没有投资月之暗面的决策也是独立的。
我过去、现在、以后都感谢循环的老朋友们。麒聪和发哥是我在创业路上最初的战友和老师。所有循环的投资人、月之暗面的投资人支持了我们的创业梦想,对此我充满感激。对于循环的五家投资机构,我在感恩的同时,也相信分歧会有合理的解决方式。
在我们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大洋彼岸的团队正在发布新的AI产品。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和团队继续全力以赴把Kimi的技术和产品做好。今天Kimi作为一个AI产品,受到很多用户的喜欢,但还处于AGI之路的初级阶段,还有很大的智能提升空间,这也是我们前行的动力。我们有充分的信心持续通过规模化来产出更高级的智能。在强化学习时代,因为技术范式的变化,模型的迭代会更加快速,我们会夜以继日地战斗。See you on the dark side of the moon.
杨植麟
律师:未来,GP和LP之间本就微妙的信任关系更加脆弱
金融行业从业人员经常会牵扯到较大的利益,难免会有人在巨大利益面前犯错,这就要求基金管理公司要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去约束。从合规角度,所有的入职人员都必须签订协议,要求员工遵守证监会、基金业协会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以及公司制定的内控制度,其中就包括防范利益冲突制度。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2016年发布的《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做出了相应的具体规定。
朱啸虎在网络上的炮轰,他指责张予彤“向基金合伙人,其他循环智能投资人/股东故意隐瞒并欺骗自己在新拆分的公司有巨大的免费股份的事实,违反了基金合伙人对LP的受托责任,也违反了公司董事对股东的受托责任,而被金沙江解雇。”这里朱啸虎提到的就是信义义务。
“这恰恰反应了金沙江创投内控管理的问题。把这件事放在网上是不理智的行为,对金沙江创投的损害更大。对LP有信义义务的不是个人而是投资机构本身,对于张予彤而言她并不对LP有直接的信义义务。”某投资机构法务总监向记者表示。
之前的信义义务是规定在位阶较低的部门规章证监会令〔105〕号,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里面》中,并不能算是一个可以在法庭上明确主张的法定义务。2023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作为私募基金行业的首部条例,明确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义义务,信义义务具有了更高的法律效力。
所谓信义义务,一方面需要私募基金管理人将自身利益置于投资者利益之下,一切从维护投资者利益出发,尽到忠实义务;另一方面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高于普通投资者的风险管理意识和专业规范的投资运营能力,对基金财产的安全尽到注意义务。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对LP有负有信义义务的是私募基金管理人。“这个事件会是整个中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重要案例,同时对整个行业都会产生影响。”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伟认为。
在整个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整体回报低迷的市场环境下,管理人募资本就困难重重,随着这一事件的发酵,未来更会雪上加霜。管理人和LP 之间本就微妙的信任关系随之更加脆弱,未来LP的出资会更加谨慎,管理人也会面临更严苛的出资条款。可以确定的是,未来只有更加透明、更加合规、更加规范的管理人才能在募资市场上取得优势。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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