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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超1.4亿元后台控制“股票”涨跌!近400人获刑诈骗集团组织架构首次曝光

证券时报    2024-12-02

  通过后台控制“股票”涨跌来实施诈骗。

  2022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已联合挂牌督办三批13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如浙江金华“12·30”电信网络诈骗案等。据央视新闻报道,该案涉案金额超1.4亿元,诈骗集团通过后台控制“股票”涨跌来实施诈骗。

  涉案金额超1.4亿元 诈骗集团组织架构首次公开

  据央视新闻消息,2020年12月,金华警方接到一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线索,涉案人数众多。

  警方随即对这条线索展开追踪研判,逐步发现了一个长期盘踞在柬埔寨,利用虚假投资平台实施诈骗的团伙。从2019年8月开始,该团伙在柬埔寨设立3个诈骗窝点,运营5个不同名称的虚假投资平台,通过拨打电话以推荐股票投资的名义吸引事主加入微信群。

  警方调查发现,诈骗团伙是一个公司化运营的集团,组织内部自上而下分为:

  大老板、团队老板、中间代理商或团队负责人、组长、业务员等层级,实行逐级管理。

  业务员将被害人引流到专门建立的微信群内,由所谓的“讲师”授课,诱导被害人在虚假投资平台投资。

  被害人投入钱款后,诈骗集团通过后台控制涨跌,让被害人误以为这些“投资”升值并可随时提现,进而加大投入。而实际上,诈骗分子之后便会通过限制提现、关闭平台等方式将被害人的钱款占为己有。

  在这个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集团中,有一名主犯葛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也是诈骗罪的顶格刑罚。经查,葛某是犯罪集团的“团队老板”,属犯罪集团中第二层级,他出资并招募大量人员组成业务团队,再由团队负责人组织、指挥业务员实施诈骗。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就已经达到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本案中主犯葛某的犯罪数额,已经接近1.5亿元,而且根据我们统计,报案的被害人有500多人。”

  2021年12月至2024年5月,金华市两级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团队老板”葛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判处团队长刘某、李某等10人十四年至十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有团队总监、团队经理、组长、业务员379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部分被告人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第四批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

  为进一步遏制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最大限度切断境内不法分子与境外诈骗集团勾结的犯罪链条,根据常态化挂牌督办工作机制,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决定继续联合挂牌督办第四批8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坚持深挖组织者、领导者及幕后“金主”,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境内关联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记者发现,在挂牌督办第四批8起案件中,也有不少案件涉及荐股、虚假投资理财、“杀猪盘”等诈骗方式。

  如浙江嵊州“豪志园区”电信网络诈骗案,2019年5月,俞某某等人在老挝成立诈骗公司,招募人员搭建诈骗窝点,进行虚假投资理财类“杀猪盘”诈骗,涉案金额达上亿元。

  还有福建泉州“5·27”电信网络诈骗案,据悉,该案诈骗团伙在境外多地设立犯罪窝点,通过婚恋网站获取数据,诱骗受害者进行虚假投资理财,进而实施“杀猪盘”诈骗,涉案金额达数千万元。

  此外,福建龙岩、重庆“盛源集团”电信网络诈骗案,重庆九龙坡“11·15”电信网络诈骗案,四川泸州“3·21”系列电信网络诈骗案等均涉及虚假投资理财等诈骗方式,江苏无锡“博翔园区”电信网络诈骗案团伙则通过博彩、荐股、投资等方式实施诈骗。

  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选取挂牌督办的8个案件,从案件特点看,参与人员众多,内部组织架构严密,境内外协同勾结,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有的诈骗集团还涉及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严重暴力犯罪,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从案件类型看,涉及虚假投资理财类、刷单类、虚假博彩类等多种诈骗方式,以及包装成“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的电信诈骗园区,迷惑性强,基本涵盖目前跨境电诈的主要犯罪模式,具有较强的警示教育意义。

  从案件处理看,案件多由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中研判发现,这对于通过研判深挖、精准核查等进行全链条打击以及办理同类案件具有指导意义。

  从案件进展看,公安机关均已抓获大量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也已受邀介入案件引导取证,为后期办理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但同时,案件“金主”“骨干”到案较少,且关联境外其他诈骗犯罪集团案件,有必要通过挂牌督办,加大警务执法合作和境外缉捕力度,强化全链条打击。

  提高识诈防诈意识

  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严打高压态势下出现下降趋势,但发案仍在高位运行,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诈骗集团往往紧跟国内社会时政民生热点,随时变化诈骗手法和“话术”,具有很强的迷惑性,极易使人上当受骗。我们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提高识诈防诈意识,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防线。

  一是警惕高薪引诱出境参诈。近年来,大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窝点和幕后“金主”藏匿境外,他们打着高薪招聘的幌子,引诱招募涉世未深的年轻人赴境外从事诈骗活动;同时,有的诈骗团伙还在管理控制过程中对成员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严重暴力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极其严重。广大群众,尤其是年轻人,切莫相信招聘门槛较低、不要求外语基础、不要求相关专业技能的境外高薪招工信息,务必擦亮双眼,以免误入境外犯罪集团。

  二是坚决不做电诈“工具人”。根据法律规定,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号、支付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互联网账号等行为的单位、个人或相关组织者,或将面临刑罚、行政处罚及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广大群众切勿受他人引诱蛊惑实施出租出售电话卡和银行账户、贩卖个人信息、推广引流、程序开发、“跑分”洗钱等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行为,自觉遵纪守法,坚决不做电诈“工具人”。

  三是牢记“三不一多”原则。避免上当受骗,要牢记“三不一多”原则:即“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电话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防止陷入诈骗分子精心设计的骗局。要注意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不随意在网络上向他人泄露自己或家人的银行账户、联系方式等,尤其是不随意加入陌生的QQ群、微信群,不要向陌生人开启共享屏幕功能,不要根据群里人员指示提供个人信息或者进行账号密码输入等操作,牢牢守住自己的“钱袋子”,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心理防线。说到底,要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任何成功和收获都需要通过努力和奋斗来实现。

  综合央视新闻客户端、公安部刑侦局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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