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经济学的视角:推动OpenAI走向成功的几次变革
当地时间2023年11月17日,人工智能初创公司OpenAI董事会宣布解聘公司CEO山姆·奥特曼(Sam Altman)及董事长格雷格·布罗克曼(Greg Brockman)。11月19日,微软首席执行官纳德拉宣布,山姆·奥特曼和格雷格·布罗克曼将加入微软。
鉴于OpenAI在人工智能领域的重要地位,有关解聘奥特曼的消息甫一公布即霸屏中英文媒体。很多中文媒体甚至将该消息描述为人事震荡,有的媒体还把当天微软公司股价小幅下跌归因于此。
实际上,这只不过是资本市场发生的某家公司内部治理上的一次变革,而且变革有充分的法律与经济依据。
纵观OpenAI的成功之路,重大变革发生好几次,每一次都推动公司朝着治理结构更合理,治理水平更有效率的方向发展。
回顾推动OpenAI走向成功的几次重大变革,挖掘变革背后的法律与经济智慧,对我国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更有启示意义。
OpenAI的横空出世:一家基于理想情怀从事人工智能研发的非营利公司
当我们提到OpenAI的时候,我们所指的实际上是一个笼统的概念。从法律上讲,OpenAI包括两家公司,即非营利公司OpenAI公司(OpenAI Inc.)和营利公司OpenAI全球有限责任公司(OpenAI Global LLC)。后者是前者的子公司。
2015年12月,几位科技大神创设了非营利公司OpenAI公司。公司创始人包括:伊娅·撒茨克威尔(Ilya Sutskever)、格雷格·布罗克曼(Greg Brockman)、切沃尔·布莱克维尔(Trevor Blackwell)、维基·张(Vicki Cheung)、安德莱·卡帕基(Andrej Karpathy)、杜克·金玛(Durk Kingma)、杰西卡·利文斯顿(Jessica Livingston)、约翰·舒曼(John Schulman)、帕米拉·威戈塔(Pamela Vagata)、沃杰克·泽莱姆巴(Wojciech Zaremba)、山姆·奥特曼(Sam Altman)和埃隆·马斯克(Elon Musk)。
没错,刚刚被炒掉的奥特曼和被解除董事长职务的布罗克曼都是公司的创始人。而且,大名鼎鼎的特斯拉CEO马斯克也是创始人。
OpenAI选择以非营利公司的法律形式成立,主要是基于创始人的理想情怀。公司成立时宣布将与其他机构和研究人员自由协作,会把专利和研究成果公之于众。
公司的研发人员的薪酬,远低于当时的谷歌、脸书等同类科技公司。不过,尽管公司的法律形式是非营利公司,研发人员的薪酬还是高于非营利公司的水平。尽管薪酬低,还是吸引了顶尖的研发人员。
这些研发人员来到OpenAI,主要原因也是出于情怀。比如,创始人之一泽莱姆巴就坦言,自己放弃了当时市场上给出的超过其市场估值两三倍的报价来到OpenAI,就是基于情怀。一位谷歌员工辞职来到OpenAI时也表示,自己做出选择的主要原因是怀着一种使命感。
从非营利公司转型营利公司:理想情怀插上市场激励的翅膀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OpenAI在发展过程中越来越面临资金的短缺。2019年,OpenAI决定从非营利公司转型为营利公司。
其操作模式是,OpenAI公司创设一家营利性全资子公司,即OpenAI全球有限责任公司。非营利性的OpenAI公司,是OpenAI全球有限责任公司的单一控股股东。OpenAI公司董事会中的多数成员,被禁止在OpenAI全球有限责任公司中拥有金钱利益。而且,其余的董事会成员,尽管被允许在OpenAI全球有限责任公司中拥有金钱利益,也被禁止获得投票权,以便防止发生利益冲突。
此外,为了确保OpenAI不因转型营利公司而忘记初心,OpenAI全球有限责任公司还必须对OpenAI公司承担信义义务,保证其维护OpenAI公司的基本信念。
而且,OpenAI全球有限责任公司在营利上也有限制,即公司的盈利上限设定在投资的100倍。所以,准确地说,OpenAI全球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受限制的营利公司。
尽管这种限制在一般公司看来有些遥不可及(很难想象会有超过投资100倍的收益),不过,这就是顶尖科技公司的思维,普通人很难想象。
转型营利公司后,OpenAI全球有限责任公司在薪酬和融资上发生重大改变。比如,公司可以向雇员提供股权,可以用商业许可的形式把技术转化成利润,还可以用各种灵活的方式获得外部融资。
很快,转型后的OpenAI全球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了充分的融资。其中最成功的是微软的投资。
牵手微软:双赢背后的精巧法律制度设计
2019年,OpenAI全球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了微软公司的10亿美元投资。根据投资协议,微软不仅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而且通过投资OpenAI全球有限责任公司,微软还获得重要的技术合作机会。
协议规定,微软的投资用于开发通用人工智能(Artificial General Intelligence, AGI)。双方合作,在微软基于云计算的操作系统上开发硬件和软件,缩放到AGI上。双方还将合作开发云AI超级计算技术,微软将成为OpenAI全球有限责任公司的独家云服务提供商。通过合作,将拓展微软在大型AI系统上的云服务能力。
显然,微软对OpenAI全球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超越了传统投资的制度设计。通过投资,微软成为OpenAI全球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作方,双方在技术上达成了合伙协议。正因为如此,当时报道这项投资的媒体一般用投资兼合伙这样的标题(Microsoft Invests in and Partners with OpenAI)。
2023年1月,微软再次注资OpenAI全球有限责任公司。这一次注资额达到100亿美元,分几年完成。投资协议规定,微软有权获得OpenAI全球有限责任公司利润的75%,直到收回投资;同时,微软持有后者49%的股权。
除了财务利润上的规定之外,微软继续通过投资深化与OpenAI全球有限责任公司的技术合作。比如,协议规定,微软有权把OpenAI全球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人工智能产品ChatGPT应用到其搜索引擎必应(Bing)以及操作系统Word等产品上。
微软与OpenAI全球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作完全可以写入法学院和商学院的课堂。不论从法律制度设计还是商业逻辑的角度观察,微软的投资都是教科书级别的。
从法律上,微软的投资既有股权性质,也有债权成分。而且,通过合同安排,把股权与债权的优势配置到最优。
从商业逻辑上,通过投资法律制度安排,微软以低交易成本获得无限的商业合作机会,而且,这些商业合作机会正在转化成经济效益。
资本市场也慷慨地对微软的成功投资投了赞成票。从2023年1月6日到2023年11月17日,微软股价从222美元飙升到369美元。
重大人事变动后的未来之路
那么,OpenAI此次的重大人事变动本身会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吗?
其实,在公司短暂的发展史上类似的重大人事变动曾发生过,而且不止一次。2018年,马斯克辞去董事职务,离开公司。其理由是特斯拉公司也在开发人工智能,担心未来会产生利益冲突。
不过,还有一种说法是,马斯克嫌公司发展太慢,想收购公司,被董事会拒绝。他转而离开,自己开发人工智能。现在,马斯克的确创设了一家人工智能公司。
2023年3月,公司另一位董事瑞德·霍夫曼(Reid Hoffman)也以利益冲突为由辞职。霍夫曼离开公司后,的确创设并加入了其他的人工智能公司。
显然,包括此次所谓的重大人事变动在内,公司的人事变动都在公司法制度架构内发生,没有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无论如何,影响公司发展的是制度,不是公司内部的一两个人。
作为OpenAI全球有限责任公司重要股东兼合作者的微软,也在第一时间表明态度,即相信OpenAI全球有限责任公司的发展前景,并将继续与之展开技术及商业上的合作。
(作者王佐发为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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