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AI资讯 > 最新资讯 > 中国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飞行活动时应当向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联网报送飞行动态数据

中国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飞行活动时应当向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联网报送飞行动态数据

新火种    2024-11-23
【中国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飞行活动时 应当向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联网报送飞行动态数据】财联社11月15日电,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动态数据报送要求的公告》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人在使用轻型、小型、中型、大型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飞行活动时,应当确保其使用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向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UOM)联网报送飞行动态数据,且在运行时不得关闭报送功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制造方应确保其生产的轻型和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具备在飞行活动过程中按规定向UOM报送飞行动态数据的能力。
相关推荐
免责声明
本文所包含的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看法,不代表新火种的观点。在新火种上获取的所有信息均不应被视为投资建议。新火种对本文可能提及或链接的任何项目不表示认可。 交易和投资涉及高风险,读者在采取与本文内容相关的任何行动之前,请务必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最终的决策应该基于您自己的独立判断。新火种不对因依赖本文观点而产生的任何金钱损失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