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4-163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在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增的诉讼、仲裁事项等,累计涉诉金额已超过1,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18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0,136.68 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其中单项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案件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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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计数未计算上海溪印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求的利息金额。
除上述单笔金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诉讼外,其他14个诉讼、仲裁案件的金额均较小,且大部分已有判决或调解结果,合计金额为2,115.75万元。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已调解或已判决的诉讼事项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起诉状、仲裁申请书、受理(应诉)通知书或者传票;
2、调解书、判决书或者裁决书。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4-164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经各位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临时董事会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于2024年11月13日上午10:00在北京西城区瑞得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徽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为了确保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运作,并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了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4-165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各位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临时董事会的通知期限。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选举情况
1、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为了确保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运作,并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后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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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各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4-166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11日、11月12日、11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亦不存在近期已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继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因公司所聘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对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有关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条款,因此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2024年6月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99元/股,首次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4、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哲方”)持有的79,239,990股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24日14时至2024年9月25日14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拍卖,根据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用户“钱林洁”竞得公司20,000,000股股票并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剩余59,239,990股因无人出价已流拍。流拍股份于2024年11月13日14时至2024年11月14日14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第二次拍卖。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联创”)持有的公司9,621,999股股份被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30日10时至2024年10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根据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用户“刘哲峰”等人竞得公司股份,事项后续将涉及买受人缴款、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1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4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4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司法拍卖的部分股份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50)、《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59)。无锡哲方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部分的第二次司法拍卖事项正处于拍卖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后续被司法拍卖结果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的最终影响程度有待评估,对公司现有的日常运营暂无较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5、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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