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报存在虚假记载,监管出手!
12月6日,延华智能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延华智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拟对时任公司董事长龚保国等多名时任高管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延华智能多份财报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身为智慧城市服务与运营商,延华智能近年来业绩不容乐观,营收与净利润整体呈下滑趋势,扣非后净利润更是连续6年为负,6年累计亏损超过8亿元。更早前,上市公司前实控人就曾因内幕交易被判刑。
截至6日收盘,延华智能每股报5.52元,下跌0.72%,最新市值39.31亿元。
本次被监管部门重罚,源于一笔4年前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2019年10月31日,延华智能与北京中汇乾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汇乾鼎”)、北京泰和康医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泰和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延华智能收购中汇乾鼎持有的泰和康45%的股份。延华智能将对泰和康的投资列为“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公开资料显示,泰和康成立于2007年,专业从事临床体外诊断产品(IVD)销售,是全球IVD巨头美国雅培制药授权的北京地区经销商。
2019年至2021年,泰和康90%以上的营业收入来自于雅培相关销售收入。
彼时,延华智能曾表示,此次收购泰和康是为了整合医疗资源和开拓大健康服务领域。但正是这笔交易,给延华智能埋下了“隐患”。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2022年上半年,泰和康与雅培的合作显著异常,且二者未来是否能继续合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泰和康2022年上半年收入同比大幅下降。
2022年半年报披露前,延华智能就已知悉泰和康上述合作异常情况,但是却未在当期财报中对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导致延华智能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分别虚增利润总额5191.14万元,占2022年半年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26.46%,占2022年三季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72.81%。
除了未及时作计提减值准备外,延华智能还存在误导性陈述情形。
2022年半年报中,延华智能就泰和康情况披露,参股公司北京泰和康亏损370.72万元,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上半年受疫情影响,业务开展困难。
但经监管查明,泰和康业绩下滑具有多方面原因,仅仅简单披露疫情原因不能完整涵盖实际情况,投资者无法了解到泰和康业绩下滑原因的全貌。
上海证监局认为,延华智能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涉嫌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上海证监局拟决定对延华智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董事长龚保国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裁黄慧玲给予警告,并处以75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曹磊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秘唐文妍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还显示,本次拟处罚决定综合考虑了案涉违法的定期报告份数、两项涉嫌违法事实的关联性、涉案虚假记载主要系会计核算问题所致、案涉行为未造成严重市场影响以及当事人配合调查询问、提供材料的情况等情节。
公开资料显示,延华智能前身为延华高科,创立于1997年,2007年在深交所挂牌上市。
目前,延华智能为智慧城市服务与运营商,主要聚焦智慧医疗与大健康、智慧城市与云平台、绿色双碳与数字能源三大业务板块。
尽管身处热门赛道,但延华智能近年来的业绩却不容乐观,营收与净利润整体呈下滑趋势。
2019年至2022年,延华智能的营收分别为9.19亿元、6.6亿元、8.17亿元、6.26亿元;归母净利润为0.23亿元、-2.72亿元、0.09亿元、-1.46亿元。公司扣非后净利润更是连续6年为负,6年累计亏损超过8亿元。
今年5月初,延华智能收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量化分析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净利润下滑的原因,以及扣非后净利润连续6年为负的原因,相关因素是否具有持续性影响,以及公司拟采取改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的措施。
对此,延华智能回复称,报告期营业收入、净利润下滑的原因主要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2022年期间公司项目推进出现一定困难。
延华智能同时还解释称,近六年对净利润为负数最大的影响因素为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不过,公司收入规模稳定、流动资金充足,导致公司扣非后净利润为负的因素不具有持续性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延华智能原实控人、董事长胡黎明曾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判刑。
法院判决书显示,胡黎明在2015年和2016年期间,多次指使时任证代周沛澄,在定增融资、财报等敏感期交易公司股票,并获利500余万元。
2016年8月,胡黎明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逮捕后,因无法履行职务,便申请辞去延华智能董事长、法人等职务,并逐步转让实控权。
同年年底,胡黎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550万元。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 免责声明
- 本文所包含的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看法,不代表新火种的观点。在新火种上获取的所有信息均不应被视为投资建议。新火种对本文可能提及或链接的任何项目不表示认可。 交易和投资涉及高风险,读者在采取与本文内容相关的任何行动之前,请务必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最终的决策应该基于您自己的独立判断。新火种不对因依赖本文观点而产生的任何金钱损失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