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联创”)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被动减持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无锡联创仍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59,683,6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84%,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无锡联创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哲方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哲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3,761,97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20%。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无锡联创的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无锡联创被司法拍卖并成交的9,621,999股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拍卖的情况
公司股东无锡联创持有的9,621,999股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30日10时至2024年10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第一次拍卖。根据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用户“刘哲峰”等人竞得公司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4-159)。
二、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公司通过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拍卖并确认成交的9,621,999股股份的已于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1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过户完成后,刘哲峰等人共持有公司股票9,621,999股,占公司总股本1.26%,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1.26%,其中公司董事、总经理沈进长先生控制的主体深圳市长旭佳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3,574,385股,占公司总股本0.47%。
三、本次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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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哲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联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3,383,97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1.47%。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3,761,97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20%。无锡哲方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艾迪女士、乔徽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如后续控股股东无锡哲方被司法拍卖的公司59,239,990股股票完成过户,无锡哲方将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其在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将降低,其中无锡哲方仍持有本公司34,838,3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58%。减持后无锡哲方及无锡联创合计持有公司94,521,988股,占比12.42%。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成无锡联创,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艾迪女士、乔徽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4-168)。
3、本次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的为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因此受让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减持规定,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无锡联创持有公司股份59,683,6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4%,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数量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33,959,7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6.90%。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哲方持有公司股份94,078,3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6%,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数量为59,239,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2.96%;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59,239,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2.96%。
5、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结果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的最终影响程度有待评估,对公司现有的日常运营暂无较大影响。公司经营层将密切关注该等司法拍卖事项的演变过程,积极与控股股东及时一致行动人联系,力求全面、准确地了解相关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登结算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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