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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焦经济“小”主体,税惠政策落地有声

新火种    2023-09-21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重点围绕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落实好新出台的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再推出和优化一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南京税务部门迅速响应,通过实地走访、红利推送、部门联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辅导工作,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见行见效。

  “面对面”宣传,优惠政策应知尽知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至2027年12月31日……随着一系列利好政策的出台,南京税务部门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依托《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指引(1.0)》积极开展对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面对面”宣传解读。

  在溧水商业地标“海乐城”商业广场,“税宣小分队”的成员们搭建税收宣传咨询台,开展“春雨润苗”暨“税费宣传进商圈便民服务在身边”主题活动,向周边商户和来往市民宣传税费优惠政策,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走访宣传中,从事服装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朱女士表示:“税务部门政策宣传得很及时,工作人员解答得也很细致周到,近几年,国家对于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力度频频加大,我们都能第一时间了解知晓,这让我们对未来的经营充满信心。”

  “大数据”定位,税费红利应享尽享

  国家税务总局在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措施中还提出,对纳税人因各种原因未在今年7月征期内及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可在8、9月份由纳税人通过变更第二季度(或6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的方式补充享受。南京税务部门利用“大数据”精确筛选符合享受条件的纳税人名单,第一时间沟通提醒未享受的企业补充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红利,确保政策享受“零延误”“零折扣”。

  日前,错过在7月征期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南京久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女士收到税务部门补充享受政策的温馨提醒,了解到可以追溯享受税收优惠,得知这一消息后,刘女士笑得合不拢嘴,“对于我们这种小微企业来说,流动资金至关重要,现在税务部门更加便民的办税举措允许我们在8、9月份通过变更的方式享受优惠,而且政策找人又准又快,太给力了!”

  多部门联动,“税事”办理应会尽会

  “我们公司是一家从事医疗器械研发的小微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于我们来说是一项非常利好的政策,刚才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对我们提出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方面的疑问,都进行了非常耐心的解答。”南京虹泉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朱晶晶表示。

  近期,南京市高淳区税务局联合区科技、财政等部门走进南京医疗器械产业园,就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等开展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宣讲,并辅导企业自主申报、自行享受各项优惠。高淳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高淳区税务局将进一步聚焦区域产业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辅导活动,帮助广大中小微企业充分准确享受各项政策红利。”(宁穗)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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