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示范区交通专项规划发布:相邻城镇组团间半小时可达,出行享同城待遇
关于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交通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沪交规〔2023〕502号青浦区人民政府、吴江区人民政府、嘉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交通专项规划(2021-2035)》已经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交通运输
关于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交通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沪交规〔2023〕502号青浦区人民政府、吴江区人民政府、嘉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交通专项规划(2021-2035)》已经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交通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