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
13日讯,北京互联网法院首次组成五人合议庭,依法公开审理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该案中,原告殷某某以配音为职业,曾录制多部有声作品。殷某某意外发现,自己的声音被AI化后,在一款名为“魔音工坊”的APP上以“魔小璇”的名义对外出售。因此,殷某某以被告行为侵害其声音权为由,将“魔音工坊”的运营主体北京小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五被告起诉到北京互联网法院。原告在最后陈述中认为,本案诉请的事实依据为人格权侵权,而非著作权侵权,不应以被告有原告关于著作权的授权,当然地推定被告有原告人格权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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